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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人都想要幸福。但,怎樣算幸福、如何變幸福,心中卻未必有譜。
倘若有所謂「幸福生活秘訣」,由此循序漸進,或許是能帶人通往幸福的另類捷徑。 日前,英國《金融時報》(Financial Times)做了一系列有關於幸福生活秘訣的報導,文中提到,心理學與經濟學方面之最新研究顯示,幸福生活的秘密,其實就藏在那些我們「已擁有」的人、事、物裡,例如:家人、朋友,只要將注意力和時間自其他方面移轉過來,投注其中,過程便會產生「價值不菲」的幸福感。
報導中舉了一個例子。依據調查裡的自陳評估量表,在英國,每增加一千英鎊收入(約合新台幣五萬元),可提升○.○○○七點的幸福感;好友相聚,可提升○.一六一點的幸福感。換算下來,差距達二百三十倍。意思是,靠著與好友相聚,就能達到收入增加二十三萬英鎊(約合新台幣一千一百萬元)——約當一輛新款法拉利的售價——才能達到的幸福感。
同時,報導亦再次確認了,幸福與財富絕非對等,很多幸福是用再多錢也買不到的,即使中大獎幫助也不大。 年賺超過兩百萬 幸福感不再增加 近年來,諸多對於幸福領域的研究均指出,不宜把注意力與時間花在工作及賺錢上,而以為=99樣是在追求幸福。
然而,這些論點或幸福秘訣,始終說服不了世上大多數尚未嘗到致富滋味、或是仍得與經濟壓力共同生活的人。 所幸,財富天價論與幸福無價論之間的僵持,現在雙方有了台階。 美國《華爾街日報》(The Wall Street Journal)依據一項分析蓋洛普調查(Gallup surveys)的研究指出,幸福也許「買」不到,但是某個程度來說「賺」得到。
這項研究係由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者迪頓(Angus Deaton)及知名心理學家卡尼曼(Daniel Kahneman)所主持。它提出了一個財富與幸福最大平衡值,約是一年七萬五千美元,約合新台幣二百四十萬元左右。 研究中指=87,在達到一年七萬五千美元收入之前,努力工作並看著收入越來越多,這個過程,的確為「每天的生活」增加幸福感,一旦達到,感覺將停止增加,而超過之後,更多收入不再影響日常心情,只會感到「整體的未來」將可更美好。
其實,幸不幸福,不單是個人對生活的「感」,它也與「知」有關。 猶太教教士海曼.薩哈特(Hyman Schachtel)曾說:「幸福,不是擁有你想要的,而是想著你擁有的。」去知道自己有什麼,去體悟生活裡各面向已然存在事物的因果,去意識內心真實的感受……,或許,這是在數字分水嶺之外,幸福會為一個人停留的,最簡單理由。